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重点业务布局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以下。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资质、业绩、参与项目人员、信誉、其他报价等提出以下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公开检索路径、合同等证明材料,若无证明材料应提供书面承诺函,保证所做陈述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导。材料提供必须做到逐项对照,即证明材料与每项资格要求一一对应,不遗漏任一资格要求且不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并填写业绩证明一览表。
(一)主体资格
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编制咨询类营业范围;连续执业3年以上。
(二)资质要求
国际或国内专业管理咨询机构或经济金融领域国家高端智库、海南省新型智库或在专业领域搭建的具有重要话语权的应用研究平台。(由供应商提供本机构所在的业界有信服力的排行榜单须为近三年榜单,并提供榜单公信力证明材料或本机构所获奖项或荣誉证明,以及能证明本机构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业绩要求
必须具有大型金融国企业务布局编制项目服务经验及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同等证明效力的佐证材料),熟悉大型金融国企业务发展编制的体系要求。近五年内具有为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或地级市(含)以上金融国企提供同类型服务的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其中曾服务过国资金控集团的优先考虑,特别是服务过国内自贸区(港)国资金控集团和由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金控集团的。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或其他有同等证明效力的佐证材料,如无法反映评审信息的还需提供客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有同等证明效力的佐证材料时需注明服务企业类型。
(四)参与项目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10年以上业务布局咨询工作经验,曾负责过大型金融国企重点业务布局优化提升咨询项目工作;近五年内具有为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或地级市(含)以上金融国企提供同类型服务的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其中曾服务过国资金控集团的优先考虑,特别是服务过国内自贸区(港)国资金控集团和由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金控集团的。
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必须具有大型金融国企业务发展编制经验,且必须是咨询机构的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证明);近五年内应具有为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或地级市(含)以上金融国企提供同类型服务的项目业绩,其中曾服务过国资金控集团的优先考虑,特别是服务过国内自贸区(港)国资金控集团和由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金控集团的。
参与项目的团队及人员曾在重点业务布局优化提升咨询方面获得奖项或表彰等优先考虑(提供奖项表彰证明);参加项目的各成员曾经合作业务布局咨询项目2次以上,沟通顺畅、合作高效的优先考虑。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合同中如无法反映评审信息的还需提供客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时需注明服务企业类型。
(五)信誉最低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等犯罪行为。
(六)其他报价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3-11起
地点:海南财金集团公众号或公司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供应商预报名
报名要求:供应商将机构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组织机构信用代码),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发送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截止时间:2024-3-15 18:00(北京时间)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1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茜 18289972561
邮箱:cenjj@hncjjt.com.cn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3-25 18:00(北京时间)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1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茜 18289972561
邮箱:cenjj@hncjjt.com.cn
六、响应文件初评审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超过8家,将择机组织响应文件初评审。初评审阶段供应商要求:1.至少做过1个省级或副省级城市政府的金控平台重点业务布局优化提升;2.排除恶意报价。磋商小组成员同时作为初评审小组成员,共9人。初评审小组成员将综合考虑供应商品牌影响力、公信力、获奖情况等,合议最终进入磋商的家数。
七、启动磋商
启动时间:2024-3-26开始,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启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16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在海南财金集团公众号或公司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