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琼府办〔2021〕71号)等有关规定,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人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经过征集、申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会评审、审议决策等程序选定了2支拟投子基金。现将上述子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19日。
一、拟投子基金相关信息
(一)海控广新科创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10亿元,自贸港基金拟出资不超过3亿元。
(二)海南长丰双碳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为北商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金规模5亿元,自贸港基金拟出资不超过1.5亿元。
二、异议处理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子基金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馈。
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煜 0898-68663159
邮箱:liuwenyu@hncjjt.com.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A座16层